精选法家思想集大成者(82句)
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1、他的弟弟很好奇,问道:“你明明爱吃鱼,为什么不接受呢?”
2、在教育内容方面,商鞅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他认为“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和厉行“法治”的人才,商鞅主张学习法令和对耕战有用的实际知识。他提出“壹教”的教育纲领。“壹教”的实质就是执行新兴地主阶级的统一教育,它的主要内容是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令、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商鞅认为:“壹教则下听上”(《赏刑》)。他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字分》)。明确指出“法”是地主阶级的生命,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对民众必须加强“法治”的教育。“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君臣》)。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论,不听;不符合法令的行为,不赞扬;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一切的言论、行动必须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为标准。
3、 秦始皇在初见韩非着作部份篇文内容就佩服地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意思是说,寡人如果能见此人,与其同游谈论一番,那就是死也都无憾了!在韩非死后,当代各国国君与大臣竞相研究其着作《韩非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统一六国的帝业。
4、韩非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他看到韩非的文章后说:“寡人若能见到此人,与他交游,便是死也没遗憾了。”韩王安三年(前235年),因秦国攻韩,韩王在危急关头召见韩非,与韩非谋划削弱秦国的实力。(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5、 韩非子在其《韩非子》里面有《解老》与《喻老》两篇,直述自己思想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称之为道法家,意味从道家里面延伸出来的新法家思想。从思想上说,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从政治上说,商鞅是法家最杰出的人物。商鞅以其思想和行动,创造了一个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天下统一的基础,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法家这两个巅峰人物,都从老子那里得到了丰富的营养。
6、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7、韩非结语:已知万无一失的事,陌生人也信得过;而没有把握的,至亲也得避忌。
8、此外,慎到还主张君主要充分调动臣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臣子的才智,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做到“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不过慎到相比较商鞅和申不害而言,其实他并不是势治思想的践行者,只是一个理论者,不过尽管如此,也影响了韩非法家思想的形成。
9、韩非出身儒家,但他的思想体系却是法家。他多次上书韩废王用法家思想治国,却没有受到韩废王重视。
10、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11、 韩非的法家思想最伟大的实践者是秦始皇,秦国的教育制度,便为法家思想。以法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强思想法制,巩固中央集权的标志之一。
12、可是,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尤其是军功爵制度,造成秦国贵族多怨。秦国公族赵良认为商君积怨太深,劝说他“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赵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商君之族皆灭。
13、 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14、韩非结语:人立定志向,并循着志向去做,往往会碰到很多诱惑与困难;战胜别人不难,但要战胜自己可不简单。
15、 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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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申不害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18、韩非结语:彻底执行法令,使法网周密不漏,人们无幸免心理,便不会轻易犯法。
19、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
20、商鞅变法是当时各国变法运动中比较彻底的一次,文化教育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他指责“儒学”为“虱子”,他说:“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祸国殃民的东西,如果用这些复古主义的教条来治理国家,就会“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农战》)。敌人一来,国土就必被侵削;敌人不来,国家也必定贫穷。他同时痛斥那些“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画策》)的奴隶主贵族和儒生,必除之而后快。而当他们利用“诗”、“书”作为“以古非今”的舆论工具,企图进行反对活动的时候,商鞅则坚决主张采取“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和镇压。商鞅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特别重视为新兴地主阶级培养革新变法的人才。他提出:“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所谓“游宦之民”,主要是指那些满脑子腐朽、保守思想意识的儒生及一些游食者。他们摇唇鼓舌,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商鞅认为必须加以禁止和打击。商鞅要培养和提拔的“耕战之士”,就是那些在进行封建兼并战争和发展封建经济中对新兴地主阶级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商鞅认为对待这样的革新分子则必须按“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则大胆地培养、提拔和任用。
21、韩非为何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这是因为韩非站在前人的肩上,而形成和完善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理论,他总结了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用术、慎到的重势,并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统一”的独树一帜的全新法家理论。
22、 中国人惯于尊重过去经验,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的影响。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孔子喜欢援引的古代权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墨子与儒家辩论时,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因为他们是传说中比夏禹更早的圣王。最后,道家为胜过儒家和墨家,又请出伏羲、神农,据说他们比尧舜还要早几百年。而法家的主张与他们完全不同,法家坚持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这在诸子百家中难能可贵。
23、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笔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了。
24、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25、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列为诸子百家之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26、“金砂比起天下差得远呢,为何冒着分尸酷刑来盗采呢?”
27、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
28、后人把韩非的文章编纂成册,就有了《韩非子》一书。韩非的学术思想概括起来就是,“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29、正如上述《史记》中的记载,是说韩非口吃,说话结结巴巴,与人沟通也是有障碍的,但是他很擅长写,韩非文章出众,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连李斯都“自以为不如非”。
30、唯有如此才能达富国强兵之道,过度遵守旧规不正视因时制的变法重要性,只会让组织逐步走向苍老,最终消失。
31、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32、 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大相反,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33、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34、乐羊灭掉中山回来,文侯奖赏他的功劳,但是怀疑他的衷诚了。
35、 韩非子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36、其次,治国需要进行变法。他在《五蠹》中提到,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都会有变法出现。至于他所处的时代,要围绕“气力”进行变法。
37、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38、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39、邻家老头看到倒塌的围墙,也好心过来劝说:“你们的墙塌了,快修好它,不然会遭小偷的……”
40、韩非结语:巧妙的诈伪不如愚拙的诚实。乐羊因为立功而引起怀疑,秦西巴因为获罪而更被相信。
41、《韩非子·难三》记载: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意思是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来对付各种各样事情,并且在暗中驾驭群臣,这是君主深藏在心中的,而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又被称为阴术。
42、当时秦国已经要统一天下,秦军大兵压境要灭了韩国,韩废王派韩非前往秦国和谈。当时还是秦王的嬴政觉得韩非是个人才,不愿意把他放回韩国。
43、申不害,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44、韩非子的法治公平观念更强调“法”在形式上就应该对所有的人平等对待。他明确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的可贵思想。
45、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受到秦王政的赏识,于是秦国加紧攻韩,点名要韩非为人质,韩非到了秦国,并没有受到重用,反遭同学李斯的陷害,被下狱被迫自杀而死。韩非死后,他的政治学说基本上被秦始皇采用,并把它付诸实践,从而一统天下。韩非的著作基本上保存在《韩非子》一书中。
46、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47、“母鹿一路跟着悲啼,我实在不忍,就把小鹿放回去了。”
48、 韩非子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韩非子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少的关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49、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50、韩非猛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反对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学派。他指斥儒家的那一套“礼、乐、诗、书”的教条和“仁、义、孝、悌”的道德准则都是“愚诬之学”,“贫国之教”,“亡国之言”,是致使国贫兵弱,乃至亡国的根源。在韩非看来,其他学派的理论都是互相矛盾的,只能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是非不分,统治者如果兼听他们的意见,就必然引起乱子。因此,韩非主张禁止这一切互相矛盾、只能惑乱人心的学说,而定法家于一尊。特别是要防止老百姓受到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思想的影响,要对他们的思想实行严格的统制。
51、由此可见,无论是阳术还是阴术,其实都是更注重驭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臣成为了威胁君主的隐患,所以申不害认为君主不能过于相信手下的大臣,要善于用“术”来控制他们,只有如此,才能抑制臣下独断专行,从而达到稳固君权的目的。
52、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53、法家认为:国家社会与组织制度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政治制度与组织结构也必要跟着发生变化调整,在当时法家将此过程称为‘变法’。
54、(申不害为韩相)内脩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55、“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表明“无为”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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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韩非结语:价值标准与理想往往因人而异,有时拒绝接受别人礼物的个人品格价值,远大于所接受礼物的物品价值。所以老子说:希企能够无所希企,不看重不易获得的财货。
58、 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59、战国时期韩国都城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汉族。
60、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发展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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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魏文侯对堵师赞说:“乐羊为了我的缘故,而吃他儿子的肉。”
63、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64、李悝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65、而韩非对于申不害的术治也给予了肯定,并且认为“主无术于上之患”、“主无术以知奸”,而韩非法家思想中的“术”理论也是直接来源于申不害,不过申不害单单只强调术,而忽视了法,所以韩非评判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是“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所以这就又要讲讲法家思想中的“势”。
66、韩非结语:任何事在事先必有征兆,应在事情尚未发生前,先谋对策,绝不可忽略。
67、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根据《史记》中的记载,韩非无法在韩国施展他的抱负。他作为王族公子,愿意奉献一切,于是才有了出使秦国、死在他乡。
68、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69、在教育途径方面,商鞅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所实施的“法”教和奖励“农战”的政策,却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的一面。
70、(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71、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72、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后来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对于齐国法家思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慎到主张君权至上,被称为法家学说中的势治派,那么什么是“势”呢,其实就是权势。
73、荀子认为,礼和法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作为儒家的荀子,他提倡严刑重罚,但又强调赏罚必须严明,与此同时,他又提倡要慎刑,坚决发对连坐。
74、商鞅,复姓公孙,卫国人,所以也被称作卫鞅、公孙鞅。之所以叫做商鞅,是因为他后来在秦国执政十年,功劳很大,被孝公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卫鞅年轻的时候供职于魏国,在魏国国相公叔痤手下担任“中庶子”,后因不得志而西进入秦,很受秦孝公赏识。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秦国变法十年,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秦国由弱变强的转折点。至此,秦国兵众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无敌于天下,立威于诸侯。最终,秦消灭了六国,统一了天下。
75、法不阿贵: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76、韩非之学成为法家,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77、常言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虽然这不符合唯物主义,但也说明了命运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多么不顺,只要努力,总能见到属于自己的阳光,韩非正是如此。
78、正如上述引用,则是说明了商鞅主张——“刑无等级”,这就完全推翻了之前的“刑不上大夫”的治国思想,商鞅是这样提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秦太子嬴驷触犯了新法,但太子又不能处罚,但是为了树立法的权威性,就刑罚了嬴驷两位位高权重的老师。
79、 韩非子法治公正观念要求君主和官员划清公与私之间的界限,杜绝私情、私人关系干预公共事务。韩非子一再强调“法”是“公法”,是跟“私”相对立的,反复指出,要“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奉公法,废私术”(《有度》)。他在《诡使》一篇中指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80、某官问:“以前你要惩罚他,现在又用他做你儿子的师傅,是什么道理?”
81、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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