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58句)
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
1、1960年,萨特评价说,“这是一个不成功的剧本”:“受害者的命运完全是预先决定了的,谁都不会设想他们会招供,因此没有悬念”,“缺少出其不意”。
2、其次,“爱是反对绝对的思想要求我们在爱情中要处理各种自由的关系。只有当我们以某种方式介入自由时,自由才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自由的介入本身过于密切,我们也将否定作为自由的我们自身,故而我们不应该忘却了意识在它自身与其对象之间所安置的精神虚无,而应该看到在个人完善与对他人的责任之间有时存在着的尖锐的冲突,这种冲突有时是一种善与善的冲突,对此,我们应该面对并且要以真诚的态度来处理它。
3、引人注目的是,“普遍的人”这个词又出现了。在上文,萨特才讲过“普遍的人这个概念的一项基本特征是他不介入任何一个特定时代”,18世纪也是一个特定的时代,百科全书派介入这个时代,怎么就可以用“普遍的人”这个词了呢?当然,当百科全书派如萨特所说“用抽象的自由对抗具体的压迫,用理性对抗历史”时,他们的理论确是采取了普遍性的表述方式,而且他们也相信这是全人类的真理。说这是“普遍性的境界”是符合当年人们的认识的。但这并不能构成20世纪的萨特称他们为“普遍的人”的根据。萨特之所以又用这个词,其原因应是萨特思想中抽象的人的观念有其相当的坚固性。
4、萨特说,“自在”与“自为”的联系,依赖于“自身”;没有“自为”,“自在”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他说:“存在先于本质。”(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
5、也许还会有人指责:“人怎么可能想是什么就是什么呢?”这种思维实际上还是事先设定有一个确定性(无论强弱)横在人面前。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反驳:首先,自由从来都是行动意向层面上的概念。当反对者说“我想变成马云”,却没有实现,想以此驳倒这样的自由时,他不可能真的带着“变成马云”的行动的意向,我们反而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反驳我们论点的意向——他不正是在践行着自己的自由,变成了自己想变成的样子么?其次,这种对人“未来的不可能性”的命题,实际上是在规定自为,但它注定是失败的,因为有什么能够证明(既然要证明,那就只能是用经验),在未来变成过去前,真的有一个人的本质等着人去发现,去符合呢?而且,为什么非得先要有一个决定性的保证,人才能走向未来呢?难道除了人自己,还有什么能替人创造他自己,开辟一切未来吗?萨特自由观的战斗性在此体现了。他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下,投身到一场场运动中的。
6、(3)(法)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三联书店,1987:5(萨特存在主义自由观)。
7、在尝试理解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时,我并未感到自由亦或责任,但有荒诞与困惑。
8、正如在拿捏不定时通过翻硬币获取答案,实则一个结果令自己满意,另一个失望,抑或是仍处于不确定中,因为在翻硬币前已做出了“无论结果如何,仍不能确定”的选择。对我的完全依靠便是被舍弃感的由来。
9、人怎么可能“存在先于本质”?萨特说:“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人之初,是空无所有;只是后来,人需要变成某种东西,于是人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他自身”。
10、社会上为什么会对存在主义哲学有疑问或“责难”呢?萨特在此书中,列出了四种疑问。
11、1945年,萨特创办了《现代》杂志,传播存在主义思想。
12、首先,“爱是趋向他人自由的”思想使我们明确了爱情的生命在于自由。既然爱情是一种谋划自由的事业,那么自由便是其生命之源,自由的爱要求我们不断的更新爱的承诺,即保证爱的双方都能够既追求自我的持续发展,也追求对方的持续发展,这样的爱不仅能使双方的个性都得到实现,而且也由于其保证了双方对自由负责的能力而更加维护了爱的意义。
13、萨特的出发点,是要为个人自由和人类尊严而辩护。在此基础上,他充分论述了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几乎所有萨特研究者赞成,在他身上,“一直表现出对穷人的关心以及对各种被剥夺权力者的同情”。
14、本质主义(康德、黑格尔的哲学核心点之一)认为:人的本质先于经验中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而存在主义则认为人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是人的本质得以形成的出发点,人的本质是在特定的历史境遇中形成的。“人,不外乎是自己造成的东西,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进入社会,后来才说明自身,体验人生,感觉生命。人之初,是空无所有;只是后来,人要变成某种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自身”。显而易见,萨特强调“存在”是在与“本质”的比较中提出来的,他所确立的存在主义是与“本质主义”、“工匠主义”的对立中形成的。何为工匠主义呢?比如铁匠,正是在头脑中先有了对斧子的本质性认识,或者说在把握了斧子的本质以后才打造出斧子的,这在思想实质上和本质主义完全一致,或者说后者只是前者的具体表现。
15、从1943年开始,萨特又出版了一些列的哲学著作,其中包括《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16、萨特的出发点,是要为个人自由和人类尊严而辩护。在此基础上,他充分论述了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几乎所有萨特研究者赞成,在他身上,“一直表现出对穷人的关心以及对各种被剥夺权力者的同情”。
17、但剧本的排演,使萨特“明白了自己所写的东西与舞台上实际出现的东西差距是很大的”。萨特在导演对演员的说戏中,明白了“一部戏全然不应该是口若悬河;也就是说,应该通过不可逆转的动作和不息的激情因势利导地把最少的词句黏结成整体”;因此承认:“我戏中的对话冗长啰嗦。”此外,如上节所说,此剧语言的藻饰也很明显。
18、在20世纪中国新时期的戏剧观讨论及戏剧创作中,萨特的“处境剧”的影响是明显的。兹略举二例以说明。1982年第5期《十月》刊出的高行健与刘会远合著的无场次话剧《绝对信号》,是高行健第一部上演的探索话剧。这个剧本显然受到萨特关于处境剧主张的影响。作者在《有关演出的几点建议》的第一点中就说:“这个剧本企图一开始就造成一种情势,剧中的每个人物都处在这种情势之中,不能不有所行动。”谭霈生显然也是因受到萨特“处境剧”的影响,而“把情境视为戏剧的本质所在”,并解释说,“戏剧乃是人的命运的具体的形式结构。可是,离开情境也就谈不上命运的形式”;“个性提供了潜在的必然性,而把这种潜在的必然性变为具体的现实性,又需要个性与情境的契合。据此,也可以说,情境正是为决定命运的潜在必然性提供具体实现的形式”。
19、理解萨特绕不开“我思”概念。在搭建理论框架的准备工作中,萨特基本采取了笛卡尔式的思路,“把事物从意识中逐出,恢复意识与世界的真实关系”。但他认为笛卡尔的工作并不彻底。因为传统的“我思”有着无限回退的风险:“我”意识到了“我”在思考,那么当“我”意识到了前面的命题时,就又有一个“我”在做着这样的工作,这样思维会陷入一个怪圈。萨特认为问题出在“反思”上,“反思”的工作会使一切对象化,从而无从找到真正思考着的主体。萨特的破解方法是突破反思。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人在数香烟,如果别人问他“在做什么”,他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在数”。这揭示了人内部含有一种未被反思,未指向某个对象的“意识”。萨特接着否认这是一种潜在的意识,也不认为它是一个能在接下来生成意识的本原——总之,这种“意识”不会连贯地走过黑格尔式的异化-复归路径,在将全世界排除在外之后,如果仅从它本身看来,它仅是,且将永远是一个虚无。也就是说,萨特将我思推到了极限:如果没有什么不能被意识对象化,那意识只能什么也没有。
20、仅从谭霈生的这一段话中便可以看出他对于萨特“处境剧”主张的理解有重大错误,谭霈生强调“个性与情境的契合”,而个性亦即性格,正是萨特“处境剧”主张所反对的。按照萨特处境剧的理论,自由与选择比人物及其性格更有价值,或者甚至应该说,人物的价值就体现在选择上。
21、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从纯粹主观性和纯粹意识活动出发,引出了两个根本不同的存在领域——“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他说,我以外的世界是“自在的存在”,而“自为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这个观点,是多少受了海德格尔影响的。
22、有一点可以确定:萨特的“自由”绝不是常识或是政治和法律上的含义,他的自由概念建立在虚无主体的基础上。萨特亲自辩称,自己的自由观念绝非庸俗理解的“为所欲为”或“丑恶”。
23、我们自己可以选择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们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如果我们逃避了责任,或者选择不做任何选择,我们就会体验到存在主义式的愧疚(Existentialguilt)。
24、但是萨特赋予“自为存在”的功能、意义却和海氏有别。在他看来“自为事实上无非就是自在的虚无化,它是做为一个纯有的空穴包含在纯有之中”。换句话说,他提出“自为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和“自在的存在”相区别,揭示人自身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存在者,即“自在的存在”的在的方式的存在者。人的存在方式是自由,“所谓自由,就是这样一种人的存在,他在分泌他自己的虚无时,使自己的过去失去作用”。这里“纯有的空穴”,“分泌虚无”,“使自在虚无化”,说法不一实质一致,都是指人的存在总是不断地否定自我当下存在状况,超越自己,通过否定自己不是什么,而宣告自己将成为什么,即“不是其所是,是其所不是”或“将是”中存在的。换言之,“自为的存在”总是受制于自我的目的、未来,从未来出发而规定现在,它和自在的存在受制于过去,从过去、现在出发而确定未来的存在方式有着根本的区别。
25、在萨特看来,人有自己选择自己的自由,人在被投入到世界以后便会进行自由选择,并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承担责任。他认为自由选择是人的一种本能,自由选择实质上是人对自己下过定义之后进行的合法的选择,人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存在,同样也是一个巨大的群体,这个巨大群体中包含着每一个单独存在的人,人与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一个个人在进行自由选择时必须要为自己正在进行的选择负责任,因为此时作为个人的存在不仅仅是自己的存在的“立法者”,同样也是作为整个群体的人类的“立法者”,所以作为个人的存在是无法摆脱整体所赋予其自身的使命和责任的,必须为自己所要做出的选择负责,在这一前提的保证下,每一个个人所做出的选择才是自由的。
26、自由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受约束地行动,当然也不意味着随意行动。我们常常误以为,那些能够使我们自由的事物——语境、意义、事实性、境遇、我们生活的大体方向是定义我们并夺走我们自由的事物。但其实,只有依靠这些,我们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27、萨特认为主观性占据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绝大多数,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永远都是不可避免的,认为残酷的战争、丑恶的罪行这些种种都是造成人类冲突的因素,而这些都是荒谬的,人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中是极其痛苦的,如此的世界反映出来的现象和表象只能给人们带来痛苦和悲伤、失望与苦闷,而人生注定是一场苦痛交加的旅行。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是如此。
28、当我面对着不同选择,我确实可以做出任何一项选择,不过一些选择的责任更易承担,另一些更不易,而这难易的标准也是由大多数人所认同的责任所规定的。
29、对于人来说,萨特以为,“有普遍意义的不是本性而是人处于其中的各种情境”,人应定义为“一个自由的、完全不确定的存在”。显然,萨特对于处境与自由选择都强调过甚。“本性”一词比较模糊,且不论;人的存在的不确定性,不是“完全”的,而只是部分的。
30、对他人负有直接责任不是“把我们与行为隔开的屏障”,而是行动本身的一个条件。人的自由决定了做选择时,无法向上帝或其他外力求助,因为“在选择向他人求助时,这项选择已经承担责任了”,而只能依靠自己。
31、巴恩斯从我通过“注视”可以意识到占有某人出发,以“他人乃是一个无法化约的主体”这一事实为突破点,指出:既然意识具有超越性,那么,“任何诚实的人的关系都将是每个人在心里保持着关于他人是一个自由的主体而不是一个客体的意识”。她论述道:“当另一个人的行为对我显现时,我可以依靠我的赞同性评价基础来评价这些行为的客观方面,我就会将他的存在作为一种意识来赞同和评价。我决意去保持和发展这种主体的安宁,它是我无法把握以使我可以继续享有我与他的为我的自我之联系的主体。”(4)365以此“意识”为基础,巴恩斯还提出了“在世的共同注视”的概念,由于意识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使它自身与其客体相联系的自由过程,故这种在世的共同注视是源于我与他人某种程度的注视交换,在这种交换中,我与他人都开放自己,拥抱对方,从而共同创造一种生活,这种共同创造的过程实际就是前述的相爱双方谋划爱情的过程,这样相爱的双方必然会产生一种和谐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便是“我们”。
32、萨特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理论,当发现自己被抛入世界中后,我会持续创造我自己的定义(或本性,或本质),但其他客体或生命形式却不会这样。你可能认为你可以用一些标签定义我,但你错了,因为我始终会是一件正在加工的作品。我不断地通过行动创造自身,这一点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的人类境遇之中,以至于在萨特看来,它本身就是人类境遇,从有第缕意识那一刻开始,直到死亡将其抹去为止。我是我自己的自由:不多,也不少。
33、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7月—1918年11月)之后。随着现代时期的到来,人进入了历史中的非宗教阶段。此时,虽然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权利、科技、文明,但也同时发现自己的无家可归。随着宗教这一包容一切的框架的丧失,人不但变得一无所有,而且变成一个支离破碎的存在物,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在他迫切的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
34、畏的极端表现是畏“死”。死是人生之大限。海氏认为“此在”正是在畏死中才能真正由非本真状态返归于本真状态。这是因为海德格尔心目中的死和生理、心理上的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死虽然是此在的终结,但在没有成为现实之前,它只是此在存在的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完全是此在本己的,与任何人无关,也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死是任何人都无法逃脱也无法避免的;死是不确定的。何时而死,因何而死都是难以预料的。海氏认为当此在真正领会了死的上述特征后,就能冲破,否决任何形式的羁绊和约束,就能摆脱一切形式的沉沦和异化,直面人生,本真的在,从而处于一种毫无牵挂的自由境界。这表明在海氏那里“自由”是只有当此在于畏的情绪中,特别是当此在真正理解,领悟了“死”对生的意义时才可能有的一种保持自我,独立自主的本真状态。
35、那么,当我处在犯人的角度时,我是否会要求另一种无限的自由?即使我也有无限的选择,但我如果渴望另一种无限可能,这是怎样的情况?自由有好坏之分吗?
36、1943年,萨特出版了《存在与虚无》一书。《不列颠百科全书》说,此书充分展示了其才华。这部著作里,“将人的意识(即虚无)与存在(即物性)对立起来,意识是非物质的,并由于这个特征而摆脱决定论。”
37、自由首先是行动中的自由。脱离了行动的决定论和自由意识论都荒诞不经。行动意味着时间性,它有它的“目的”和“动机”。而这二者在给定物,也就是自在的存在的包围中。同时,萨特也承认,行动要处在具体的各种环境中才有意义。那么人的行为似乎就会处在大量给定物的包围中,受到各种既定环境的限制。就人自身而言,人既可能生在一个工人家庭,也可能生来就有遗传病。这个前提下,人的自由何在?
38、但在同时,这样的意识只能不断地指向某物——萨特在此处流露出辩证法的精神——它必须要在不断地超越、否定它的对象的过程中得到自身的支持。因为如果主体能把握到一个确定的对象,那就意味着他已经知晓了对象之所不是,他已经在想象对象之不在场。主体这样的否定推至极限,那就必然要将否定的手术刀挥向意识自己。进行这种否定的意识,也就是虚无,将永远无法被人直接发现、揭示。同时,虚无也不完全是自我,它是构成自我的一部分。在与虚无不可分割的联系中,意识只能不断地面对它自身在场,不是其所是,是其所不是。这样的意识,萨特称其自为的存在。
39、据此,他追问道:“‘存在者’这个词究竟是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所以现在要重提存在的意义”。(1)可见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自柏拉图以来,名义上是“存在论”,实际上却是“存在者论”。但是,存在者之所以是存在者,首先要以“存在”为前提,为根基。既如此,传统哲学显然是无根的本体论。他所要建立的本体论却是有凭有据、有根的“基本本体论”。这表明,他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在区别“存在”和“存在者”的不同含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40、现实的情况并不只能用自由和责任两个词就能提炼出一个适用于所有场景下的规则。但如果人人都能在现实前慢下一步,无论这是不是能改变此人的行为,我认为这至少是对自由的思维的一次运用。
41、萨特指出:上面的问题是人所在的“处境”。处境并不单纯地是外部对主体的限制,因为这些限制离不开意识的“照亮”,在进入意识之前,处境中给定物的意义是无法想象的。比如一块岩石,如果我仅是要搬起它,那么它对我展现出来的意义便是深深的抵抗;但如果我要攀到它之上远眺,那它对我的意义则是一种宝贵的援助。这就是说,人行为的意向性就意味着对他当下处境的超越。我感觉到了石头在“抵抗”我,并不是因为石头本身又大又重(它本身的属性决定不了人的任何意向),而是我在努力超越我当下的处境,拉开距离,这个处境我无法忍受,我要指向那个尚不存在的,克服了石头的未来。这样的否定发生在每一刻,每一刻过去的动机,现在的行动,将来的目的都统一在此刻不断的行动中——也就是说,决定论者“凡是行为都有其原因”对给定物的偏重也就站不住脚了。
42、第萨特曾说:“一个军事领袖负责组织进攻,并使若干士兵送掉性命;在这样做时,他是作了选择的,而且压根儿是他一人作出选择。当然,他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上级的命令比较笼统,要他自己来领会,而十个人或者十四个人或者二十个人的生命就系在他的领会上。在作出这项决定时,他是没法不感到痛苦的。”《死无葬身之地》一剧中,亨利说:“由于我的过错,房子烧了,无辜的人死了这么多,所以我也将负罪而死”;“我们快死了,是因为别人向我们下了个愚蠢的命令,而我们又没有执行好”。这些话显然与上引《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那段话相一致。
43、通过对文学史的回顾,萨特对于“介入文学”寻求一种平衡:既坚持文学的自主性,又坚持题材的重要性。对前者,他说:“一个特定时代的文学当它未能明确意识到自身的自主性,当它屈服于世俗权力或某一意识形态,总之当它把自己看作手段而不是不受制约的目的时,这个时代的文学就是被异化的。”显然,文学的自主性与萨特的自由理论联系着。对于后者,他说:“一种文学当它还没有完满地认识到自己的本质,当它只是提出它的形式自主的原则,而将作品的题材视为无关紧要时,这一文学便是抽象的。”题材的现实性,这是“介入文学”的前提,因此,萨特要反对“抽象”了。前者是对于他过去理论的沿承,后者是对于他的新主张的坚持。
44、萨特由上述作者与读者之自由的观点,引出了反对激情的意见。他说:“如果我向我的读者发出召唤,要他把我开了个头的业举很好地进行下去,那么不言而喻的是我把他看作纯粹的自由,纯粹的创造力量,不受制约的活动;我怎么也不能诉诸他的消极性,就是说我怎么也不能试图影响他,一上来就把恐惧、欲望或者愤怒等情感传达给他。”“在激情里面,自由是被异化的”,“读者应该保持一定的审美距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到了自由的异化。这是萨特晚年向别人强调的一个观点。我们记得,“异化”一词,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都加以了使用。
45、1936年起,萨特发表了哲学著作《想象力》。
46、《死无葬身之地》与《恭顺的妓女》是萨特四部自由剧中的另外两部。四幕剧《死无葬身之地》(1946)的剧情是:被捕的抵抗战士,宁受严刑拷打,也不交待头头在哪里;表达的虽然也是选择与承担责任的自由理论,比之《苍蝇》与《隔离审讯》却有两点新意:
47、再者,“构建‘主体——我们’”的思想使得爱中的我们可以在一种不再是我自己的未来谋划中谋划我自己。我们应该在心里保持着关于他人是一个自由的主体而不是一个客体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一味地试图占有对方,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主体,才有可能与所爱者形成强大的“我们”,从而能够更有力量和更有意义的存在。
48、综观这六部剧本,与其称它们为处境剧,不如称它们为观念剧,更能揭示其特征。萨特的这六个剧本,每个都有明确的观念,而且为了表达观念,萨特不重视叙事逻辑,也不大讲究人物的言行应该符合规定情景。
49、更矛盾的是,作为主要人物的俄瑞斯忒斯的性格说变就变。厄勒克特拉曾对菲勒勃说:“你来到这里,细腻得有如少女的脸上,眼睛发出如饥似渴的光芒,你使我忘记了仇恨。我松开了攥紧的双手。”菲勒勃向厄勒克特拉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是俄瑞斯忒斯,要求姐姐与他一道逃走,但遭到拒绝。俄瑞斯忒斯感到痛苦,要求宙斯显圣,以表明让他忍气吞声甘受胯下之辱是否是强加给他的天条,结果巨石周围光芒四射。厄勒克特拉趁机叫他快走。哪知俄瑞斯忒斯的声音一下子就变了,令厄勒克特拉目瞪口呆,惊恐万状。俄瑞斯忒斯宣称:“现在谁也不能再对我发号施令了”,“一切都改变了,变得多么厉害啊”,“有什么东西刚刚死去了”。他表示“必须征服这个城市”,也要征服厄勒克特拉,厄勒克特拉不禁对俄瑞斯忒斯说:“你变得多么厉害。”
50、1943年,萨特出版了《存在与虚无》一书。《不列颠百科全书》说,此书充分展示了其才华。这部著作里,“将人的意识(即虚无)与存在(即物性)对立起来,意识是非物质的,并由于这个特征而摆脱决定论。”
51、萨特用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两个新的概念,提出了属于他的存在主义现象学本体论。到了这里,我们也清算了一通传统的二分思维,是时候来审视萨特的自由观了。
52、他说:“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必须始终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的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的目标。”
53、与《死无葬身之地》中抵抗战士选择拒绝相反,独幕剧《恭顺的妓女》(1946)中的主要人物选择的是顺从。白人汤麦斯在列车上老想撩起妓女丽瑟的裙子,还枪杀了一个无辜的黑人。嫖宿丽瑟的弗莱特,要求她证明黑人强奸了她,以使汤麦斯免于入狱。丽瑟因这不是事实而拒绝,但在胁迫与欺骗下,终于在书面证词上签了字。这是一个介入剧本,揭露了美国存在的种族压迫;它也是一个处境剧本,让丽瑟处于难以选择而又不得不选择的境地。
54、其最著名和最明确的倡议是萨特的格言:“存在先于本质”。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萨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
55、萨特认为将人与物区分开的原因在于人的存在先于其本质,它使用了一个精妙的例子进行论证:一把裁纸刀在被制造之前,匠人已对裁纸刀的功能形态有了判断,而对裁纸刀的认识在即使没有实体时也存在,故裁纸刀的本质先于存在。
56、剧本的主角是格茨,他是贵族与农民的私生子。格茨为了得到他兄弟康拉德的土地,与大主教结盟,并围困了沃尔姆城。康拉德兵败身死。在沃尔姆城里,穷人与富人及教会的矛盾围绕着是否向格茨交出城市在激化,二百个教士被禁闭在修道院里,主教被禁止出主教府。穷人的神甫海因里希最终选择站在教会一边,执行主教将钥匙交给格茨的命令——钥匙可以用来打开有地道通到城外的地下室的门,以便格茨可以从地道进城。格茨要拿下沃尔姆城是为了作恶,作恶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善事有人干了”。面包师、穷人的首领纳斯蒂对格茨说:“你在制造混乱。而混乱是现有秩序最忠实的走狗。你背叛康拉德削弱了整个骑士会,你又要摧毁沃尔姆削弱资产阶级。这对谁有好处?对大人物。”纳斯蒂建议格茨与穷人结盟,但格茨说他喜欢贵族,穷人则让他感到烦透了。而使得为作恶而作恶的格茨放弃入城屠杀的,恰恰是催促他去放火去抢去杀的海因里希。因为海因里希说:“上帝的意志就是尘世间不能行善。”“爱,不可能!公正,不可能!”这使得自称“我能使万能的上帝不自在”的格茨打赌要行善。他将海登斯坦的土地给了农民,试图在他的领地上建立太阳城,组织第一个基督教共同体,发动一场善的战斗。后来,从瓦尔申来了些武装的农民,将作为“太阳城”的村子烧毁了。面对为善的失败,格茨说:“我的余生将用来对死进行思考。”他觉得上帝“竟不给人一条出路”,最终他想通了:“上帝不存在”,于是,他说:“再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了,只有人间。”他对情人希尔达说:“我杀死了上帝,因为他把我和人们分开,但他一死却使得我更加孤立了。”为了避免农民军死亡更多的人,格茨答应了纳斯蒂的要求,负起了指挥全军的责任,他声称:“现在人的统治开始了”,“我将成为刽子手和屠夫”,因为格茨明白了:“今天的人生来就要犯罪。如果我想分享人们的爱和德,就必须索取我应有的那份罪孽。”
57、但问题仍在:如此富战斗性的主体,为什么在文学作品中依然显得虚弱呢?这恐怕得把目光投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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